医疗服务

您的位置: 首页 医疗服务医保服务详细

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员应个人自负部份

发布时间:2013-05-16 11:05:53

    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员应个人自负部份
 
    一、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核共振成像装置(MRI)、彩色多普勒仪、动态脑电图仪、超声胃镜、直线加速器大型医疗设备及其它单项次检查费用在150元以上的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检查、治疗费用由个人自理10%。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血氧仓治疗、射频治疗等项目,其治疗费用由个人自理10%。
 
    3、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爱克司刀(X-刀)、伽玛刀(r-刀)、光子刀,个人自理40%。
 
    4、心脏起博器、人工晶体、人工关节、人工喉、人工股骨头等体内置换人工器官(3万元以下部分费用);且在一个治疗过程中单项累计价格在1500元至40000元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含植入性材料),个人自理比例分别为国产5%,中外合资产品15%,进口产品20%,其中价格超过10000元的必须事先审批。
 
    二、 部分治疗项目,
 
    1、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住院期间的全部疗费用个人自理20%。
 
    2、心脏搭桥术与心导管球囊扩张术,个人自理20%。
 
    3、血液透析、腹膜透析,个人自理5%。
 
    另外,对血浆白蛋白低于3g/dl者,在使用前5日内提供血浆白蛋白检查报告单,取得审批后可以使用白蛋白针,脂肪乳剂及其他药品不作特别规定。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员应个人自负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