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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05 19:53:41本文来源: 财务科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和卫生医疗,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相关疾病诊断、治疗活动,负责自治区本级干部医疗、预防、康复、保健工作。

二、机构基本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广西省人民政府干部疗养院,1973年医院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00年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牌子。医院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已有70余年历史,是一所集医疗、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位于南宁市河堤路85号,面临风景秀丽的邕江,环境优美,是南宁市花园式单位和自治区、南宁市环保医院。全院占地面积140亩,业务用房面积7.5万平方米,目前实际开放床位1198张。职工1610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422人,在职合同制人员1188人,离退休人员299人。医院长期承担区内高级干部及老干部的医疗和保健任务,并面向社会开放,服务广西区内外广大群众。

医院临床医技科室齐全,重点科室技术显著。设神经内科(3个病区)、心血管内科(3个病区)、内分泌科(2个病区)、康复医学科(7个病区)、中医科(中医脑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内科、普外科、神经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等25个病区。其中,康复医学科是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学科,拥有7个病区及5个治疗区,共342张病床,专业技术人员322人,形成了以脑卒中、颅脑损伤为核心的卒中康复病区,与骨科紧密结合的脊髓损伤康复病区,以肌肉骨骼康复为核心的骨与关节康复病区及以认知心理康复及痉挛治疗为特色的中西医结合康复病区等亚专科,同时涵盖了儿童康复、心肺疾病康复、呼吸康复,并在疑难重症疾病康复方面形成了明显的治疗优势。康复服务范围遍及全区各地,辐射至周边省份和港澳台等地区。康复治疗区面积6000多平方米,设有物理治疗科、作业治疗区、言语治疗区、心肺康复治疗中心、认知康复中心、儿童康复治疗中心等7个治疗单元,是广西实力最雄厚的康复医学基地,近年来每年收治脑卒中等各类康复病人4000多人次,康复服务范围遍及全区各地,辐射至周边省份和港澳台等地区。建立了“广西江滨医院”康复专科联盟,发展成员单位40多家。

医院设备先进,诊治技术实力雄厚。拥有1.5T核磁共振成像仪、64排CT、心血管成像系统(DSA)、CR、DR、C臂机、腹腔镜系统、EMS气压弹道碎石系统、等离子前列腺电切系统、骨关节腔镜、膀胱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大型高压氧舱群等先进设备。开展介入性诊断治疗、腹腔镜微创手术、EMS弹道碎石取石术、CT仿真内镜成像、骨三维成像、CT/MRI血管成像、脑灌注成像和非侵入性的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技术等项目,为急危重症及疑难杂症患者的诊治和医院科研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配有康复机器人、神经康复机器臂、平衡测试仪和步态分析仪等一批先进康复设备,建成了广西唯一的康复医学实验室。拥有全国规模最大的高压氧舱群,每年可治疗脑卒中等康复病人7万多人次。

医院科研氛围浓厚,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2008年以来,我院获得各级各类科技项目374项。其中,国家级科研课题10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4项、国家自然基金4项),省部级课题17项,厅级330项,县区级10项,横向协作课题7项。医学期刊发表研究报告及医学论文1531篇,其中,SCI论文28篇, 科技核心及中文核心期刊124篇。主持和参编专家共识、指南5部。主编和参编专著15部。近年来,获得科技奖项27项,其中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13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11项),广西医药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奖20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0项)。实行“请进来、送出去”的人才培养战略,致力创造良好的人才培养环境。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合作广泛,与美国北德克萨斯大学、匈牙利德布勒森大学、日本熊本科学大学和台湾中山医学大学等建立有长期合作关系,聘请秦泗河、杨泽、刘浩、林志峰、杜青等国外知名学者担任医院客座教授,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每年派遣30多名医学骨干赴国外研究深造。

医院是连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单位,多次荣获广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是国家工伤康复定点医院及广西社会保险工伤康复定点医院,是广西康复医学会、广西康复医学质量控制中心、广西康复医学保健中心挂靠单位,是中国广西-日本熊本中日友好康复康复医学培训中心,全国康复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广西康复护理和老年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中欧国际医院管理中心广西培训基地和神经系统疑难病脑立体定向手术治疗基地,中国卒中中心联盟单位。

医院几年来不断创新,锐意进取,事业取得蓬勃发展。医院规模不断扩展,资源得到更好整合,学科建制更齐全,诊治范围更广,业务承载量更大,服务功能更强,就医环境更优越。医院将以更高的起点和崭新的精神风貌,精诚团结,开拓创新,逐步建设成为广西第一,全国领先的康复医院。


第二部分: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77452.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6824.08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167.04万元,增长17.0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78.61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454.57万元,增长79.7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财政经费增加,如2021年自治区财政对区直公立医院以奖补资金、紧急采购移动核酸检测车和方舱经费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812.06万元,增长236.72%,本年新增老年医学中心大楼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收入。

3.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68531.65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7884.2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的有效防控,让医疗业务得于恢复常态,医疗收入同比稳定增长。

5.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1013.8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83.84万元,下降49.25%,主要原因是医院食堂对外承包,食堂收入减少。

7.本年度未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628.6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88.48万元,增长161.73%。

(二)本单位2021年度总支出77452.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8792.86万元, 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513.61万元,增长8.7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保障方面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10.3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及追加的死亡抚恤金纳入该功能科目核算。

2.卫生健康支出64516.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568.78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支出规模日渐加大,医疗卫生业务项目经费随之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比增加;年中追加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65.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0.25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同比数增加。

4.其他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812.06万元,增长236.7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老年医学中心大楼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5.结余分配7476.32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487.89万元,增长275.99%,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冠疫情的有效防控,让医疗业务得于恢复常态,医疗收入同比增长较为显著,同时在保障医院业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医疗卫生业务项目经费保持管控,收支相抵,结余分配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1183.5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54.02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财政应返还额度增加,年末下达的“紧急采购移动核酸检测车”项目经费500万元,由于指标下达较晚,且该项目由卫健委本级进行统一招投标采购,截至12月31日招投标工作未完成,需在下年才能列支,导致本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增加。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3.1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022.8万元,增长57.45 %。其中:基本支出399.07万元,项目支出2404.11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95万元,支出决算为280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5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59%。年中追加了增人增支类经费,主要是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960.13万元,支出决算为252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3.20%。主要为年中追加拨款增加,用于医院重点学科发展、医院运行管理及深化医改等所需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3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0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3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9%。年中增人增支追加新增入编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6%。年中增人增支追加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00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812.06万元,增长236.72%,全部为项目支出。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无年初预算,支出决算为   4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均为其他支出科目。年中追加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用于本院老年医学中心大楼项目建设。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财厅要求,原则上将不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公益二类单位“三公两费”经费。所以本单位2021年未安排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89.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1.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17.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7.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2.7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2.7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29%。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5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自治区本级200万元及以上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全年完成绩效自评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72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47%。未对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自评项目。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均按照预定的绩效目标实施,不存在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绩效情况完成良好。单位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工作部署,做好了今年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绩效自评和绩效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404023_2021年自治区财政对区直公立医院以奖代补资金.xls

404023_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补助资金_绩效自评表.xls

404023_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补助资金_绩效自评表.xls

404023_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发展补助资金_绩效自评表.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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