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赋能 便捷就医 | 江滨全面启用医保“刷脸支付”
为积极响应自治区及南宁市医保局关于规范医保结算、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的工作部署,广西江滨医院(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已于12月1日正式在门急诊、住院收费处启用医保“刷脸支付”服务。此举标志着我院医保结算进入“刷脸”识别、快速核验的新阶段,是深化“互联网+医保”服务、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的重要举措。

政策引领:安全便捷,双效提升
本次启用“刷脸支付”是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有效凭证就医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医保函〔2025〕274号)等文件的要求。自12月1日起,参保人员就医结算需采用更安全的核验方式,旨在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同时为参保群众提供多元化、便捷化的支付选择。目前,我院人工收费窗口支持以下三种安全核验方式,患者可任选其一:
●医保“刷脸”支付:通过专用终端进行面部识别,实现“无卡、无码、秒结算”。 ●医保码(含亲情账户)支付:使用手机展码完成结算。 ●实体社保卡+密码支付:持卡并验证密码进行结算。
其中,“刷脸支付”无需携带实体社保卡、无需操作手机,以其便捷性成为本次服务升级的一大亮点。
未雨绸缪:专项培训,保障落地
为确保新政策、新方式特别是“刷脸支付”的顺利实施与规范操作,使窗口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政策、熟练进行操作,我院财务部于12月2日特邀自治区医疗保障中心专家来院,为门诊、住院收费处全体人员组织了专项培训。
培训聚焦政策解读与实操规范。专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桂医保函〔2025〕274号文的核心要点与实施背景,并重点围绕“规范使用有效凭证就医结算”这一主题,详细辅导了包括刷脸支付在内的三种结算方式的标准流程、操作细节,以及新生儿、昏迷患者等特殊情况的规范处理流程。培训现场互动积极、针对性强,有效提升了窗口一线人员的政策理解与业务执行能力。

医保“刷脸支付”服务的启用及相关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是我院严格落实上级政策、始终坚持以参保患者便利与安全为中心的具体体现,也是我院主动提升服务质量、优化结算流程的切实举措。
广西江滨医院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帮助更多患者熟悉并使用便捷的医保支付方式,让患者少奔波,使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智慧医疗带来的便利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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